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,網路不是法外之地,但又像是法外之地。在一些網路社團裡,發文者的姓名或昵稱盡皆掩去,卻發表充斥著謾罵、抱怨、批評、造謠、甚至是對特定人的不實言論,看似屬於個人情緒的抒發,但基於這個社團的公開程度,造成的影響程度超過想像,已對個人及公司造成困擾。
對於每個人情緒抒發方式都該予以尊重,那是個人隱私保障的範疇,屬於個人事務。但這邊際並不容易界定,在自己的私領域怎麼發洩,外人無從置喙,但在公眾領域則應有其限度,只是這條線不明確,時有越界在所難免。
話說回來,有時候給予一定的包容有其必要性,每個人的感受、觀點、立場、情緒承受力、……等均有所不同,會選擇在特定場域進行言論的表達,有時也有其背後形成的原因,是內部表達管道阻塞不暢通,又或是組織文化、內部壓力,在在均可能導致外求的現象,未必就能直接將對錯釐定。
事出必有因,無風不起浪,看一件事情的發生,還是要拉高層次來看。危機亦是轉機,藉此機會導正一些偏離正軌的事,何嚐不是好事。
出現問題不是問題,端看以什麼態度面對,正向積極才走的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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